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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因无法胜任工作将我辞退该怎么办

刘** 湖北-宜昌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2.09 04:53:44 310人阅读

单位因无法胜任工作将我辞退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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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辞退员工应按法定程序,先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支付经济补偿。
(二)若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三)协商不成,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四)员工也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辞退通知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6-02-09 10: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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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以无法胜任工作辞退员工,需证明员工不能胜任,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多付一月工资,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未按程序操作属违法解除。员工可协商恢复劳动关系或获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3.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2026-02-09 08:45: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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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单位以无法胜任工作辞退员工需满足法定条件和程序,否则属违法解除,员工可协商维权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解析:
单位若以无法胜任工作辞退员工,需先证明员工不能胜任,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未按此程序操作,就是违法解除。此时,员工可与单位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获得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辞退通知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在劳动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6-02-09 07:4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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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需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要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才可解除合同,同时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若单位未按程序操作,属违法解除。员工可与单位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的二倍。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与单位积极协商,争取达成合理解决方案。
2.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辞退通知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26-02-09 07:1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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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单位以无法胜任工作辞退员工,需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要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并且在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依旧无法胜任,才具备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
(2)合法解除时,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3)若单位未遵循法定程序,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途径选择,一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二是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的二倍。
(4)当与单位协商不成时,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辞退通知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提醒:
员工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保留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2-09 06:12:18 回复

1,建议与当事人和平沟通好,然后再办理相关辞退手续;2,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内马上移交手中相关工作和资料、财务等等,确保不要有遗漏(相关工作牌等一切只要与工作单位有关的东西全部上缴);3,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工作单位,不得延误;4,如涉及到工资等相关费用等,用打卡的形式予以打卡结算清楚;5,及时与客户等沟通,并将该人员已离职的消息告知对方,确保公司不受任何损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医疗期满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另外,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例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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