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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在劳动仲裁中有什么法子

黄* 湖北-襄阳 劳动仲裁咨询 2026.01.25 10:34:27 328人阅读

申请财产保全在劳动仲裁中有什么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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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中财产保全有两种申请时机。一是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向仲裁委提出申请,仲裁委再提交给法院;二是情况紧急时,劳动者可在仲裁前向特定法院申请保全。
(2)申请时要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用以证明存在使裁决难以执行或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形。
(3)法院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若不提供,申请会被裁定驳回。
(4)对于紧急情况,法院需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

提醒:申请财产保全需确保证据充分,同时要考虑担保能力。不同案情的保全申请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5 16: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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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中申请:劳动者在仲裁期间向仲裁委提财产保全申请,仲裁委提交给法院。
(二)仲裁前申请:情况紧急时,劳动者可在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三)申请材料: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裁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况。
(四)提供担保:法院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则驳回申请。
(五)法院处理:法院接受申请,情况紧急的48小时内裁定,裁定保全的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6-01-25 15:3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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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财产保全步骤如下:
1.仲裁中,劳动者可向仲裁委提申请,仲裁委再提交法院;情况紧急时,可在仲裁前提起,向被保全财产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2.申请时要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证明裁决难执行或会造成其他损害。
3.法院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则驳回申请。
4.法院受理紧急申请后,48小时内裁定,裁定保全的立即执行。

2026-01-25 13:5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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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仲裁中申请财产保全,可在仲裁过程中向仲裁委提出申请由其提交法院,紧急情况可在仲裁前向相关法院申请,申请要提交书面申请与证据,法院可能要求提供担保,紧急情况法院48小时内裁定,裁定保全立即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当存在因对方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裁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况时,劳动者可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可通过仲裁委向法院提交申请;若情况紧急,可直接向特定法院申请。申请时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据是为了让法院准确判断是否符合保全条件。法院责令提供担保是为了防止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若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遇到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对具体操作和法律规定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申请流程合法合规,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26-01-25 12:11: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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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中申请财产保全可分仲裁中与仲裁前两种情况。仲裁中劳动者向仲裁委提申请,仲裁委提交法院;仲裁前若情况紧急,劳动者可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2.申请时要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据,证明裁决难以执行或当事人会受其他损害。并且法院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则驳回申请。
3.法院接受申请后,紧急情况需在48小时内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

建议劳动者提前了解财产保全流程和要求,准备好充分证据。申请时按规定提供担保,确保申请顺利进行。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仲裁前保全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5 12:10:0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证据保全有哪些方式: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2、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二、证据保全的程序是什么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例如根据最高人民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提出保全证据的申请。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在时或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而且也可以在前采取。在前一种情况下,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采取。在后一种情况下,申请人既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提出,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但此时,无论是,还是公证机关,都只能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证据保全申请,如果是向提出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状,该申请状应当载明:(1)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2)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3)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4)申请的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如果是向公证机关提出,应当提交公证申请表。该公证申请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证据保全的目的和理由;(2)申请证据保全的种类、名称地点和现存状况;(3)证据保全的方式;(4)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保全证据的范围,应当限于申请人申请的范围。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收到申请后,如果认为符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条件的,应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裁定驳回。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证据的措施后15日内不的,人民应当解除裁定采取的措施。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一、1、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必须由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而且应当根据法律的现定在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对仲裁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仲裁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按照仲裁程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而必须将财产保全申请书递交仲裁委员会。3、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根据法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4、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5、仲裁当事人对人民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可以同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二、仲裁财产保全的概念仲裁财产保全是指为了防止出现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对争议的标的或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限制其对财产进行处分或转移的一项法律制度。虽然财产保全仅是一个临时措施,但是对于最终落实权利人的权利、保证仲裁裁决的实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有权决定和实施仲裁财产保全的机构我国仲裁财产保全的有权决定和实施仲裁财产保全的机构是,仲裁机构本身不具有决定和实施财产保全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及其他相关规定,无论是仲裁前财产保全还是仲裁过程中的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均由财产所在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管辖,且如果是涉及国内仲裁由基层管辖,涉外仲裁由有管辖权中级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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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程序中财产保全可以申请吗

    专业解答劳动仲裁程序中财产保全是可以申请的,可以申请当事人损失保全。申请劳动仲裁是需要申请人先提交申请书,然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仲裁部门会受理,缴纳仲裁费用,但是如果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仲裁部门不受理,但是会告知原因。

    2024.08.26 1130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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