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要遵循员工意愿,若员工不同意不休年假,单位应安排休假。
(二)准确核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资报酬,且其中已包含正常工作工资。
(三)计算日工资收入时,用员工月工资除以21.75天,月工资是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算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单位因工作需要,经职工同意可不安排休年假。对职工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按其日工资300%支付报酬,其中含正常工作工资。
2.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按职工月工资除以21.75天折算。月工资是支付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
3.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算月均工资。
结论:
单位因工作需要,经职工同意可不安排休年假,应按职工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含正常工作工资),日工资按职工月工资除以21.75天折算,月工资是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不满12个月按实际月份算。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保障职工的年休假权益是单位的责任,但在工作需要且职工同意的情况下,可不安排年休假。对于未休的年假,单位需给予相应补偿,按照日工资300%支付报酬,这是为了弥补职工未享受休假的权益。计算日工资时采用月工资除以21.75天的方式,能更合理地反映职工的日收入情况。月工资的计算标准剔除加班工资,确保计算的是正常工作收入。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也体现了公平原则。如果遇到单位未按规定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经职工同意可不安排,但需支付相应报酬。应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其中包含正常工作工资。
1.计算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是将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月工资指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2.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建议单位合理规划工作安排,尽量保障职工年假权益。若无法安排,要及时准确计算并支付年假工资报酬。职工也应了解自身权益,在必要时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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