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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侵权的赔偿标准到底是什么

毛* 山西-晋中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1.16 17:04:36 329人阅读

劳动侵权赔偿标准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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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收集好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年限的材料,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除要求单位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可主张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当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时,劳动者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凭借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单位按国家规定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并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6-01-16 21:2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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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六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月给半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要在规定时间全额支付工资,另加发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3.若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除提供相应待遇,还需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

2026-01-16 20:1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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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侵权赔偿标准因侵权情形不同而不同,违法解除合同、拖欠工资、造成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等有各自的赔偿标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等。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除全额支付报酬外,还需加发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要是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除提供相应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在遭受侵权时能获得合理赔偿。如果大家在劳动过程中遇到类似侵权情况,想进一步了解赔偿事宜或维护自身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6 20:0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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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侵权赔偿标准依不同侵权情形而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除全额支付报酬外,要加发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提供相应待遇,还应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为避免劳动侵权,用人单位应加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劳动者的工伤和医疗待遇。劳动者自身要增强法律意识,遇到侵权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劳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侵权行为及时查处。

2026-01-16 19:4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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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若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除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要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提醒:劳动侵权赔偿情况复杂,不同情形对应不同赔偿标准。遇到劳动侵权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分析维权。

2026-01-16 18:10:53 回复

您好,关于职务侵占会有案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犯罪都会有案底,倘若是未成年的话,会进行封存,除了特别的情况外,一般是不允许查询的。相关法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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