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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进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蔡* 河南-郑州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1.14 01:55:37 450人阅读

特殊工种进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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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工种职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的赔偿,关键在于经过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赔偿依据法规和地方办法确定。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全部赔偿费用;职业病赔偿流程与工伤类似;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补偿结合地方政策,单位违规导致损失需担责。
2.解决措施和建议:
-职工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留好相关医疗票据等证据。
-用人单位需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若未缴纳要做好承担全部赔偿费用的准备。
-对于职业病,职工要积极进行诊断和鉴定,按流程申请赔偿。
-涉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职工要了解地方政策,若单位违规可通过合法途径要求赔偿。

2026-01-14 06: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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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工种职工在工作中受伤或患职业病,要先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才能获得赔偿。
2.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实施办法来定。其中,医疗费按实际花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要按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础计算。一级伤残是二十七个月本人工资,二级到十级依次递减,十级为七个月本人工资。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统筹地区规定的标准支付。
5.若用人单位没依法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所有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出。
6.职业病赔偿,要先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后续流程和赔偿标准跟工伤一样。
7.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相关补偿,得看地方政策。要是单位没按规定给职工办理提前退休,导致职工有损失,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2026-01-14 06:5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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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特殊工种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赔偿需先完成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实施办法确定。
(2)赔偿项目方面,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实际支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一级至十级对应二十七个月至七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赔偿费用由其承担。
(4)职业病赔偿先进行诊断及鉴定,后续流程和标准与工伤相同。
(5)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补偿结合地方政策,若单位未依规办理致职工损失,职工可要求单位赔偿。

提醒:特殊工种职工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职业病鉴定,用人单位要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遇提前退休问题可咨询了解地方政策。

2026-01-14 05:29: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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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工种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职业病需先进行诊断及鉴定。
(二)赔偿项目及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实施办法确定,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实际支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福利支付。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一级至十级分别为二十七个月至七个月本人工资。
(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五)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赔偿费用由其承担。
(六)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补偿结合地方政策,单位未依规办理致职工损失,职工可要求单位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26-01-14 03:3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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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特殊工种职工因工受伤、患职业病或涉及提前退休补偿有相应规定,赔偿需经认定鉴定,费用按规定承担,提前退休补偿结合地方政策。
法律解析:
特殊工种职工工作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实施办法。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实际支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待遇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合同按统筹地区标准支付。若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费用全由单位承担。职业病赔偿先诊断鉴定,后续与工伤一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补偿结合地方政策,单位未依规办理致职工损失,职工可要求单位赔偿。若遇到特殊工种相关赔偿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4 02:36:13 回复

解答如下,【法律意见】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法律意见】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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