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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年假的天数该按照什么算

赵* 西藏-拉萨 劳动保障咨询 2026.01.12 17:01:19 379人阅读

未休年假的天数该按照什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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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休年假天数计算要综合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和当年度实际工作情况。累计工作年限决定全年应休年假天数,满1年不满10年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为10天,满20年为15天。新进职工按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应休年假,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已休少于折算应休的差额就是未休年假天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休年假也按此折算并支付报酬。
2.解决措施与建议:
-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年假管理制度,准确记录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和年假使用情况。
-定期向职工公示年假情况,提醒职工合理安排休假。
-严格按规定计算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报酬,避免劳动纠纷。

2026-01-12 21: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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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休年假天数要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和当年实际工作情况来算。先根据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全年应休年假天数:工作满1年但不到10年,年休假是5天;满10年不到20年,年休假10天;满20年,年休假15天。
2.当年新到用人单位的职工,按当年剩下的日历天数算应休年假天数。计算方法是用当年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职工全年应享有的年假天数。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能享受年假。
3.职工依法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算在年假假期内。要是职工已休的年假天数比折算应休的天数少,两者的差额就是未休年假天数。
4.用人单位和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职工当年还有未休的年假,也要按照上面的折算方法确定未休天数,并且支付相应报酬。

2026-01-12 21:0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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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计算未休年假天数要分三步。第一步,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全年应休年假天数。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满20年,年休假15天。
(2)第二步,对于当年度新进用人单位的职工,按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应休年假天数,用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职工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
(3)第三步,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若职工已休年假天数少于折算应休天数,差额就是未休年假天数。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职工当年度未休年假,也要按上述折算方式确定未休天数并支付报酬。

提醒:职工要留意自己的累计工作年限和当年度工作情况,准确计算应休年假天数。用人单位应依法核算和支付未休年假报酬,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1-12 20:5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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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全年应休年假天数,根据累计工作年限判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满20年,年休假15天。
(二)当年度新进用人单位的职工,用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来折算应休年假天数,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
(三)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对比已休年假天数和折算应休天数,差额就是未休年假天数。
(四)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职工当年度未休年假,按上述方式确定未休天数并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026-01-12 19:08: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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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休年假天数要结合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当年度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按规定折算,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合同时,未休年假需支付相应报酬。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的年休假权益与累计工作年限挂钩。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满20年,年休假15天。当年度新进用人单位的职工,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应休年假,不足1整天部分不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若职工已休年假少于折算应休天数,差额就是未休年假天数。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要按折算方式确定未休天数并支付报酬。这保障了职工的休息权利,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如果在年休假权益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2 19:00:16 回复

辞职一般需要提前申请,除非单位协商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行为,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也应该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才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正常情况下,员工办理辞职和离职的流程如下: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单位人事部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如果属于部门主管以上岗位,可能需高层领导批准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5)、人事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6)、人事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7)、人事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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