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有义务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必须依法缴纳社保。若原单位未缴纳,可先与其协商补缴。若单位拒绝,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
2.解决措施和建议:
-与原单位沟通时,明确指出法律规定,争取协商解决。
-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时,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
-若因单位未缴社保遭受损失,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赔偿。
-务必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社保补缴请求,防止自身权益受损。
1.依据法律,用人单位在用工开始三十天内要为职工办社保登记。试用期算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得依法给职工交社保。
2.若原单位没交社保,可先和单位协商补缴。若单位拒绝,可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能责令单位限期补缴。
3.投诉时要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
4.要是单位没交社保让您遭受损失,您能依法要求赔偿。
5.要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社保补缴请求,防止自身权益受损。
法律分析:
(1)依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有义务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必须依法缴纳社保。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逃避。
(2)当遇到原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情况,可先尝试与原单位协商补缴。协商是解决问题较为温和的方式,有利于保持良好关系。
(3)若单位拒绝协商,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有权力责令单位限期补缴。投诉时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以便顺利推进投诉流程。
(4)若因单位未缴社保造成损失,职工可依法主张赔偿。不过要注意,社保补缴请求应在法定时效内提出。
提醒:社保补缴有时效限制,权益受损要及时维权,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与原单位友好协商,说明单位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义务,要求其补缴试用期社保。
(二)若协商不成,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投诉时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
(三)若因单位未缴社保给自己造成损失,可依法主张赔偿。
(四)要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社保补缴请求,防止自身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结论:
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试用期也需缴纳。若原单位未缴,可先协商补缴,协商不成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同时要注意在法定时效内提出补缴请求。
法律解析:
依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单位有义务依法缴纳社保。当原单位未履行该义务时,可先与单位协商补缴。若单位拒绝,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补缴。投诉时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若因单位未缴社保导致损失,还能依法主张赔偿。不过,社保补缴请求必须在法定时效内提出,不然权益会受损。如果您在社保补缴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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