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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经济补偿金拖欠怎么办

江** 陕西-铜川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1.01 11:19:01 356人阅读

辞退经济补偿金拖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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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要求其按法律规定支付拖欠的经济补偿金。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可节省时间和精力。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要加付赔偿金。
(三)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需提供劳动合同、辞退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证据,通过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相应赔偿。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26-01-01 17: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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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单位沟通,要求其依法支付拖欠的辞退经济补偿金。

2.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单位逾期不付,会被责令加付赔偿金。

3.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提供劳动合同、辞退证明等证据。

4.对仲裁结果不满,在规定时间内起诉,靠司法途径拿到补偿金。

2026-01-01 16:55: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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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遭遇辞退经济补偿金拖欠,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拖欠辞退经济补偿金是违法行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这能和平解决纠纷。若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是有效的途径,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会让单位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要提供劳动合同、辞退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来支持诉求。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如果在处理辞退经济补偿金拖欠问题上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1 16:0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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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辞退经济补偿金拖欠,劳动者可按一定步骤维护权益。
1.优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明确要求其依法支付拖欠的经济补偿金。这是解决问题最便捷的方式。
2.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会责令其加付赔偿金。
3.还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相应赔偿。仲裁时要提供劳动合同、辞退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支持主张。
4.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确保应得的辞退经济补偿金落实。

2026-01-01 14:1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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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遭遇辞退经济补偿金拖欠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是第一步。这能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明确告知单位按法律规定支付款项,给其主动履行义务的机会。
(2)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是有力手段。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还可要求单位加付赔偿金,增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3)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也是可行途径。仲裁程序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但劳动者需提供劳动合同、辞退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支持诉求。
(4)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确保自身权益实现。

提醒:
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1 13:04:55 回复

【法律意见】单位拖欠工资可以以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以外,还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照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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