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试用期辞退没有,但是你需要注意试用期是否过长,本身是否合法
2026-01-01 19:57:33 回复
在试用期以各种理由被辞退是否能获得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的情形
1. 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但用人单位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以下几点:
-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了录用条件,例如在招聘广告、岗位说明书或者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清晰地列出了岗位所需的学历、技能、工作经验等条件。
- 劳动者知晓该录用条件,通常可以通过让劳动者签字确认录用条件的方式来证明。
- 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考核成绩、工作表现记录等。例如,某公司招聘程序员,要求能够熟练使用特定的编程语言进行项目开发,在试用期内,该程序员无法完成相关编程任务,经多次指导仍达不到要求,公司有相关的项目任务书、指导记录等证据,就可以认定其不符合录用条件。
2. 存在其他过错情形
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也无需支付赔偿。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多次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考勤制度;或者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等。
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或补偿的情形
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没有合法的理由就随意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工作了2个月,月工资为5000元,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支付的赔偿金为5000元(半个月工资的二倍)。
2.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上述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了3个月,月工资4000元,用人单位应支付的经济补偿为2000元(半个月工资)。
3. 非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同样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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