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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车祸没有证人证言怎么办

黄* 浙江-宁波 工伤纠纷咨询 2025.12.29 08:16:11 329人阅读

上班途中车祸没有证人证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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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即使没有证人证言,也可通过报警获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本人非主要责任)、收集相关证据并申请工伤认定的方式来认定工伤。
法律解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首先,及时报警是关键步骤,交警部门会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证明事故发生及责任划分的核心证据。其次,收集其他能印证事故情况的材料,包括事故现场监控视频、行车记录仪资料、就医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这些材料可形成完整证据链,弥补无证人证言的不足。最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及近亲属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上述证据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综合审查判断是否认定为工伤。若在证据收集或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9 13:2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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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即便没有证人证言,也能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认定工伤。

1.及时报警获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交警部门会对事故展开调查并出具责任认定书,这是认定工伤的关键依据。若事故中本人并非主要责任,即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

2.收集多类佐证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可收集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自身行车记录仪资料、就医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等材料,这些证据能相互印证,证明事故发生的事实及事故发生在上班途中的情况。

3.按时向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由用人单位、本人或近亲属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上述所有证据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综合审查所有材料,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2025-12-29 12:5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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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及时报警获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发生车祸后立即报警,交警部门会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出具责任认定书,该文书是认定工伤的核心证据,若本人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即满足工伤认定的责任条件。

(2)收集多类辅助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可收集事故现场监控视频、行车记录仪资料以证明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就医记录可关联事故造成的伤害情况;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上班路线、时间的合理性,这些证据无需证人证言也可相互印证。

(3)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或本人及近亲属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责任认定书及上述辅助证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综合审查材料判定是否构成工伤。

提醒:
上班途中遇车祸后,需注意在法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29 12:3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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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向交警部门报警,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是认定工伤的关键证据,只要本人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就符合工伤认定的基础条件。

(二)收集其他佐证材料,包括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行车记录仪资料、就医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这些材料可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事故发生在上班途中及事故情况。

(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本人或近亲属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上述证据材料,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综合审查判断是否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体内容如下: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5-12-29 10:4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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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就算没有旁人作证,也能通过其他途径申请工伤认定。第一步要及时报警,交警部门会调查事故并出具责任认定书,这是核心依据,只要本人在事故中不是主要责任方,就满足工伤认定的基础要求。

接着要收集能证明事故发生和上班途中情况的辅助材料,比如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自身行车记录仪内容、就医凭证、考勤记录、工作证件等,这些材料可以互相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之后在规定时限内,由用人单位或者本人及近亲属,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和相关证据,部门会综合所有材料审查判断是否认定为工伤。

2025-12-29 08:47:57 回复

员工下班变更回家路线,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吗问:上个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我上完班骑自行车回家,正好碰到一位同事让我捎他一程。于是我就走另一条路,把他送到后,我就独自往家赶。在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侧面来的一辆小面包车相撞,我的胳膊和头部受伤住院了。我向单位提出工伤申请,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用,但单位说我下班没有按时回家,却绕远路送他人,不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从而拒付医疗费用。请问律师,单位的这种说法有依据吗下班搭载同事变更回家路线遇车祸真的不算工伤吗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职工在正常下班后回家途中顺路搭载同事相应变更原来回家路线,延长相应回家时间,未违反常理,符合工友之间相互协助、关爱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属于适当增加回家时间、变更回家路线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范畴,事由合理。你在送完同事后继续返家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它相关法规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上遭遇机动车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判断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应当考虑适当增减时间和变更路线是否存在合理的事由及原因,即是否存在符合常理的情形以及适当变更路线、增减时间与遭遇机动车事故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而非机械、精确地理解上下班时间和路线。你正常下班后回家途中,顺路搭载同事相应变更原来回家路线,延长相应回家时间,未违反常理,符合工友之间相互协助、关爱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且下班送同事与你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之间不存在必然的直接因果关系,属于适当增加回家时间、变更回家路线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范畴,事由合理,故你在同事中途下车后继续返家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职工上班途中车祸,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算工伤。职工头天旷工,与第二天上班途中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职工上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发生车祸,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不在合理时间与路线,或者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1]339号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法制办和最高人民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二、该条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其中,“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三、“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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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出车祸算工伤吗

    专业解答无证驾驶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这要看具体的情况。若是员工确实是在上班或者下班的过程中,虽然自己是无证驾驶,但是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实也是因为非本人的原因导致,同时自己也不需要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那么一般来说就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2024.08.01 48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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