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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和单位签了劳务合同,但实际构成劳动关系时,劳动者首先要收集能证明事实劳动关联的材料,比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件、考勤登记等,这些材料是确认实际关系的关键。
若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且单位在用工超过一个月后仍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法要求单位支付该期间的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提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的要求;协商无果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2025-12-28 17: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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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虽签劳务合同但实际为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收集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等方式维权,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法律解析:
实际劳动关系的认定需结合实际用工情况,若劳动者接受单位的管理指挥,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单位定期支付劳动报酬,则即使签订劳务合同,双方仍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应收集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补偿;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证据收集的具体范围或维权流程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的帮助。
2025-12-28 16:37: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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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签订了劳务合同,但实际构成劳动关系时,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核心在于收集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进而主张相应补偿。
收集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具体包括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任务安排凭证、同事证言等材料,这些证据可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动报酬支付情况及实际提供劳动的事实,是后续维权的关键基础。
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若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据法律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这是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合同的法定补偿义务。
优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提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补偿的要求,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作为后续维权的辅助证据。
通过劳动监察或仲裁维权。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收集的证据主张权益,通过法律程序保障自身合法利益。
2025-12-28 15:4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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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收集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需留存工资支付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工资发放凭证;工作相关证件,如盖有单位印章的工作证、出入证;考勤记录,如电子打卡记录、纸质考勤表;以及其他能证明接受单位管理、从事单位安排工作的材料,如工作任务通知、工作成果确认单等。
(2)主张双倍工资补偿。若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单位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这一主张需以事实劳动关系成立为前提。
(3)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首先与单位协商,提出补签劳动合同及支付双倍工资的要求;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对单位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证据材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劳动者应及时留存工作相关证据,避免因证据缺失无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若对维权流程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具体指导。
2025-12-28 13:58: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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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劳动者需留存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任务安排凭证、同事证言等材料,这些可证明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及实际提供劳动并获取报酬的事实。
(二)与单位协商解决。携带上述证据与单位沟通,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
(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主张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5-12-28 12:00: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