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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写离职扣三月工资行吗

代** 江苏-南通 工资福利咨询 2025.12.28 09:11:49 413人阅读

合同写离职扣三月工资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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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约定离职扣三个月工资的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属于无效条款。劳动者依法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此类条款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扣发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应明确自身合法权益。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无权以无效条款克扣工资。

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若用人单位以该无效条款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逾期未支付的,还会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若通过投诉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索要被克扣的工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8 15: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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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中约定离职扣三个月工资的条款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该条款直接限制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2)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为由阻碍劳动者行使解除权。

(3)用人单位若扣发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被克扣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及相应赔偿。

提醒: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审查条款,发现类似扣发工资的无效条款可要求用人单位修改;若遭遇工资被扣,应及时通过投诉或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8 13:5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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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中约定离职扣三个月工资的条款无效,劳动者无需遵守。该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劳动者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扣发工资。

(三)若用人单位扣发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两种途径维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1.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025-12-28 12:24: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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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约定离职扣三个月工资的条款无效,该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

劳动者有权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获取足额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

若用人单位以此条款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限期支付,逾期未付可主张加付赔偿金,也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25-12-28 12: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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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合同中约定离职扣三个月工资的条款无效,用人单位不得以此扣发劳动者工资。
法律解析:劳动者依法享有解除劳动合同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合同中约定离职扣三个月工资的条款,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若用人单位以该条款扣发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用人单位违法扣发工资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28 10:13:4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除此之外的驾驶证实习期被扣分不会延长实习期。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直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扩展资料记分相关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节记分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第六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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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用别人的驾驶证代扣,需要驾照本人过去。必须驾照本人签字的,必须驾照的本人到场,还要出示身份证。流程:用谁的驾照扣分,就是谁到现场,并拿着它自己的驾照,就可以办理。驾照扣分一般不会有影响,但不是绝对的。一、C1驾驶证扣分新规定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2、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一般为12个月,总分为12分,根据违法情节依次可扣12分、6分、3分、2分、1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被扣0.5分的。3、一年内如果扣分比较少,则到了下个周期,自动清零,重新从12分算起。通常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有的地区对于本周期内扣分达到9分以上也要参加学习。对于违法情况特别严重的,往往给予暂扣驾照或者吊销驾照处理。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常使用。5、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6、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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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10 3024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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