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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离职未休年假咋补偿

罗* 云南-临沧 劳动保障咨询 2025.12.19 12:19:47 328人阅读

主动离职未休年假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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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主动离职时若有未休年假,能获得补偿。单位要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这已含正常工作工资。
2.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公式:全年工资收入÷全年计薪天数×未休年假天数×300%。
3.员工可先和单位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维护权益。

2025-12-19 19:2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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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主动离职时员工有未休年假,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补偿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员工主动离职存在未休年假情况,用人单位需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此报酬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有明确公式,即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再乘以未休年休假天数和300%。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和单位友好协商,要求支付补偿。若协商不成,可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维权过程中,收集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未休年假等的证据很关键,像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如果在处理未休年假补偿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保障自身权益。

2025-12-19 17:3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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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离职时员工未休年假有权获补偿,用人单位需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已包含正常工作工资。
2.补偿计算方法为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等于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再乘以未休年休假天数与300%的乘积。
3.解决措施方面,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支付补偿。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为维护自身权益,员工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未休年假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

2025-12-19 15:41: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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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员工主动离职时,未休年假可获补偿,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益。用人单位需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且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已包含在内。
(2)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有明确计算方法,即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再乘以未休年休假天数和300%。
(3)员工维护权益有途径,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补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为保障维权成功,员工要收集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用以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未休年假等情况。

提醒:
维权时证据收集很关键,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9 14:1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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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主动离职有未休年假,应先与单位友好沟通,明确提出按照规定支付未休年假补偿,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单位支付补偿。
(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四)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和未休年假情况。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025-12-19 14:05:37 回复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劳动者在休年假的问题上还有几个误区:1、跳槽到新单位,休假工作年限重新计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2、未在当年主动申请休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主动安排的,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而非必须由劳动者主动提出休年假书面申请才能启动。即使劳动者没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劳动者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以视为劳动者自行放弃年休假,但同时仍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3、员工主动解除合同,单位不用支付年休假报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4、不休年休假,可以得3倍工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需给予补偿。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包括正常支付的100%工资和补发200%的工资)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提出员工不能休年假,那么,单位必须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300%的标准对其应休未休的年假进行补偿。若员工不愿意休年假,则只能作为自动放弃,员工不能要求将年休假换三倍工资补偿。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劳动者在休年假的问题上还有几个误区:1、跳槽到新单位,休假工作年限重新计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2、未在当年主动申请休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主动安排的,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而非必须由劳动者主动提出休年假书面申请才能启动。即使劳动者没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劳动者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以视为劳动者自行放弃年休假,但同时仍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3、员工主动解除合同,单位不用支付年休假报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4、不休年休假,可以得3倍工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需给予补偿。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包括正常支付的100%工资和补发200%的工资)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提出员工不能休年假,那么,单位必须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300%的标准对其应休未休的年假进行补偿。若员工不愿意休年假,则只能作为自动放弃,员工不能要求将年休假换三倍工资补偿。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劳动者在休年假的问题上还有几个误区:1、跳槽到新单位,休假工作年限重新计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2、未在当年主动申请休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主动安排的,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而非必须由劳动者主动提出休年假书面申请才能启动。即使劳动者没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劳动者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以视为劳动者自行放弃年休假,但同时仍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3、员工主动解除合同,单位不用支付年休假报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4、不休年休假,可以得3倍工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需给予补偿。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包括正常支付的100%工资和补发200%的工资)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提出员工不能休年假,那么,单位必须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300%的标准对其应休未休的年假进行补偿。若员工不愿意休年假,则只能作为自动放弃,员工不能要求将年休假换三倍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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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09 958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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