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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铁岭生活,有关铁岭机关工伤待遇是什么?

李** 辽宁-盘锦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18.04.02 20:49:43 11人阅读

我在几年前就考取了机关工作,最近工作时候受伤了,询问下关于铁岭机关工伤待遇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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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9级伤残的.可享有当事人本人9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就是铁岭机关工伤待遇,如果需要进行了解,可以参考以上。

2018-04-02 20:50: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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