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农民工遇到工资被拖欠情况,可先与总包单位沟通,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若分包单位拖欠,要求总包先行清偿。
(二)农民工可查看总包单位是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及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若未履行这些义务,可向相关部门反映,由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若总包单位逾期不改正,相关部门会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农民工可关注处理进度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1.若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总包单位要担责。转包、违法分包时,总包对所招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分包拖欠工资,总包需先清偿再追偿。
2.总包要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支付项目农民工工资;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建台账并保存超两年。
3.若未履行上述义务,会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责令项目停工,处5万-10万元罚款。
结论: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总包单位在转包、违法分包时对所招用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分包单位拖欠时需先行清偿再追偿,且要开设专用账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履行义务会面临处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重要事项。在转包、违法分包情形下,为确保农民工权益,总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若分包单位出现拖欠工资情况,总包单位先行清偿后再依法追偿,这能及时保障农民工拿到应得工资。同时,总包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建立用工管理台账保存两年以上,有助于规范工资支付和用工管理。若未履行这些义务,有关部门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会责令项目停工并罚款,这是对不履行义务行为的规制。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总包单位责任重大。在转包、违法分包及分包单位拖欠工资等情形下,总包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直接支付工资、先行清偿等。此外,还要开设专用账户和实行实名制管理等。
2.为保障农民工权益和规避自身风险,总包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一是确保工资专用账户的规范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切实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详细记录农民工的出勤、工资等信息,并妥善保存用工管理台账。三是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管,及时掌握其工资支付情况,避免出现拖欠工资问题。若遇到分包单位拖欠工资,要及时履行先行清偿义务,再依法追偿。
法律分析:
(1)在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上,法律明确了总包单位的责任。当出现转包、违法分包情况时,总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直接负责。若分包单位拖欠工资,总包单位要先清偿再追偿,这保障了农民工能及时拿到工资。
(2)总包单位有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义务,此账户专门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确保工资专款专用。
(3)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并建立用工管理台账且保存两年以上,有助于规范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若总包单位未履行这些义务,会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会面临项目停工及罚款。
提醒:
总包单位应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避免因违规行为遭受处罚。农民工遇到工资拖欠问题,可要求总包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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