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并案审理需多个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争议,涵盖工资、加班等多方面问题。
(2)这些争议要属于同一种类,例如均因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确保争议性质一致。
(3)劳动仲裁委员会需认定可以合并审理,且要征得当事人同意。当仲裁委觉得分别审理会造成资源浪费、增加成本时,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可进行合并。
(4)并案审理有显著优势,能提高仲裁效率,节省时间和资源,还可避免相互矛盾的裁决结果。
提醒:
劳动仲裁能否成功并案审理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同劳动争议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确认是否为多个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可收集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明确争议双方主体。
(二)判断争议是否属于同一种类,仔细分析每个争议的性质,比如都是关于工资拖欠问题,需整理好相关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
(三)与劳动仲裁委员会沟通,了解其对于是否可以合并审理的意见。若仲裁委认为分别审理会浪费资源、增加成本等,积极与其他当事人协商,争取达成同意并案审理的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仲裁委员会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处理。多个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发生的同种类劳动争议,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的,仲裁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并案审理。
1.劳动仲裁并案审理,要求是多个劳动者和同一家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像多名员工和同一公司在工资、加班方面有纠纷。
2.这些争议需属同一种类,比如都是因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问题起争执。
3.劳动仲裁委员会觉得能合并审理,且当事人也同意。若分开审理会浪费资源、增加成本,征得同意后可并案。并案能提高仲裁效率,节省时间资源,避免裁决矛盾。
结论:
劳动仲裁并案审理需满足多个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有劳动争议、争议属同一种类、仲裁委认为可合并审理且当事人同意这三个条件。
法律解析:
劳动仲裁并案审理的规定是为了提高仲裁效率、节省时间和资源,避免矛盾裁决。当多个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且这些争议性质相同,如都是工资、加班或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问题等,同时劳动仲裁委员会基于节省资源、降低成本等考虑,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且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就可以进行并案审理。例如多个员工因工资问题与同一家公司产生纠纷,就符合并案审理的部分条件。如果遇到劳动仲裁相关问题,想了解是否能并案审理或其他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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