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恶意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但满六个月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试用期未满六个月,用人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
3.遇到此类情况,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争取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恶意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此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范畴。
(2)劳动者有两种维权途径。一是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规定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二倍。
(3)经济补偿的计算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相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若劳动者试用期未满六个月,用人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提醒:
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当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恶意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先明确自己的诉求,若希望继续工作,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若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清楚自己应得赔偿,试用期未满六个月,可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三)先尝试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表明自身诉求和依据。
(四)若协商不成,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无故恶意解除合同,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若不想继续或无法继续,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
2.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3.试用期未满六个月,单位应赔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申请仲裁维权。
结论: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恶意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试用期未满六个月的,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协商不成可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恶意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劳动者有两种维权途径,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试用期未满六个月的,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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