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正常辞职又不违约,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处于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二)若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应在服务期内履行义务,避免提前辞职产生违约。
(三)涉及竞业限制约定的,遵守相关约定,不做出违反约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1.签合同后辞职不一定违约。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可解除合同,这是法定权利,不算违约。
2.存在特殊情况。若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提前辞职需付违约金。
3.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辞职,同样算违约,要支付违约金。签合同后辞职是否违约,要结合实际和合同判断。
结论:
签了合同辞职不一定违约,需结合具体情况与合同约定判断。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通常享有法定解除权,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正常解除劳动合同不构成违约。然而,存在特殊情况,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辞职,或者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辞职,这两种情况属于违约,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签合同后辞职是否违约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在辞职过程中遇到复杂的合同约定或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违约等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签了合同辞职不一定违约,需结合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判断。通常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可行使法定解除权,不构成违约。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辞职,需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辞职,同样构成违约,要支付违约金。
为避免纠纷,劳动者应提前了解合同条款,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在有服务期或竞业限制约定时,谨慎考虑辞职决定。若有违约风险,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尽量降低损失。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依据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不算违约。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解除权,能保障劳动者合理流动。
(2)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时,若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辞职,就违反了约定,需支付违约金。这是因为用人单位为培养劳动者投入了成本。
(3)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辞职同样属于违约行为,要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是为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而设。
提醒:签合同后辞职是否违约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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