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通常不会直接双倍补偿。若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付,要按应付金额50%-100%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劳动者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合同,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发半个月工资。
3.若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愿给双倍工资补偿,法律不禁止。
结论: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通常不直接双倍补偿,但经责令逾期不支付需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因拖欠工资解除合同可获经济补偿,协商一致单位愿付双倍补偿也合法。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正常情况并非直接双倍补偿。当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而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就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并且若劳动者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愿意支付双倍工资补偿,法律并不干涉。如果大家在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对自身权益保障和补偿情况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通常不会直接给予双倍补偿。不过,若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后逾期仍未支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
2.当劳动者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若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单位自愿支付双倍工资补偿,法律并不禁止。
解决措施与建议:劳动者遇到工资拖欠情况,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也可与单位协商,争取合理补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并非直接给予双倍补偿。不过,当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而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时,就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若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单位自愿支付双倍工资补偿,这种情况法律是允许的。
提醒: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应及时留存证据。不同案情补偿标准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取具体分析。
(一)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获得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二)劳动者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能按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若劳动者与单位协商,单位自愿支付双倍工资补偿,也是可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专业解答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等。
专业解答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等。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是给员工支付双倍补偿,双倍补偿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一个月之内不签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直接按照工作年限计算补偿金,工作年限有几年就能拿到几个月的工资。
专业解答总的来说,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如果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没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二倍赔偿。
专业解答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指的是未按照法律规定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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