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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工资认定的标准是啥

刘* 山西-临汾 劳动仲裁咨询 2025.10.18 06:30:27 340人阅读

劳动仲裁工资认定的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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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资认定范围广泛,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通常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全部劳动报酬确定工资基数。
(2)当双方对工资数额有约定时,按约定认定工资,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可参考集体合同规定,无集体合同则实行同工同酬。
(3)若实际发放工资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以实际发放为准,但需提供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实际工资情况。
(4)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是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的。

提醒:在劳动仲裁中,要留意工资约定是否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好实际工资发放的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8 11: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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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工资构成范围
了解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等内容,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全部劳动报酬确定工资基数,在主张权益时能精准计算应得工资。

(二)依据约定与标准认定
若有工资数额约定,按约定认定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参考集体合同,无集体合同则同工同酬。

(三)以实际发放为准
实际发放工资与合同约定不一致,需收集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按实际发放认定工资。

(四)确定特殊工资基数
加班工资等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2025-10-18 10:2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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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认定范围:工资涵盖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及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通常以正常工作时间全部劳动报酬确定工资基数。
2.约定工资认定:双方有工资数额约定,按约定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参考集体合同,无集体合同同工同酬。
3.实际工资认定:实际发放与合同约定不一致,以实际为准,需工资条、转账记录等证明。加班、未休年假工资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算。

2025-10-18 10:2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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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仲裁中工资认定有多种标准,包括以正常工作时间全部劳动报酬确定基数,有约定从约定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约定或不明可参考集体合同或同工同酬,实际发放与合同约定不一致以实际为准但需证据,加班等工资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算。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工资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等多种形式。确定工资基数一般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全部劳动报酬为准。若双方有工资数额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按约定认定。当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可参照集体合同规定,若没有集体合同则实行同工同酬。当实际发放工资和劳动合同约定不同时,以实际发放为准,不过要提供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实际工资情况。像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是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算。如果在劳动仲裁工资认定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18 10:0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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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工资认定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全部劳动报酬确定基数,涵盖计时、计件工资、奖金等。若双方有工资约定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约定认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参考集体合同,无集体合同则同工同酬。
2.实际发放工资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实际发放为准,但需证据证明,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算。
3.建议劳动者在入职时与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数额及构成并写入合同。工作中妥善保存工资条、转账记录等凭证,以便在劳动仲裁时证明实际工资情况。用人单位也应规范工资发放和记录,避免劳动纠纷。

2025-10-18 08:21:04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劳动仲裁和一般民事仲裁的区别有哪些(一)仲裁范围上,劳动仲裁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民事争议仲裁解决的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不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纠纷以及非平等主体间的行政争议纠纷。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处理的行政争议。(二)管辖范围方面,劳动仲裁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当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民事争议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制度,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的,人民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三)在诉讼的关系上,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纠纷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否则会裁定不予受理;民事争议仲裁则采取自愿原则,实行或诉或裁的规则,在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存在之前提下,不得受理。(四)在仲裁的申请方面,劳动仲裁的申请不以事先在合同中有仲裁的协议,或是争议发生后达成仲裁的书面协议为条件;民事争议仲裁的申请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五)仲裁裁决的效力方面,劳动仲裁不是一裁终局,对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民事争议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原则,故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1.原则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①先行调解原则;②少数服从多数原则;③及时原则。劳动争议诉讼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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