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44小时,若上6休1且工作时长超44小时,单位需支付加班费,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本规定。
(2)当遇到单位不给加班费时,劳动者有多种途径维权。首先可与单位协商,通过沟通要求单位依法支付,这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
(3)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加班费,若逾期不支付,单位还需加付赔偿金。
(4)劳动者还能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维权需注意收集有效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与单位协商:劳动者先和单位沟通,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加班费;若单位逾期不支付,会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三)申请劳动仲裁: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1.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8小时、每周不超44小时。上6休1且工作超44小时,单位要给加班费。
2.单位不给加班费,劳动者先和单位协商支付。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逾期不付,要加付50%-100%赔偿金。
3.劳动者还能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
结论:
劳动者上6休1且工作时长超44小时,单位应支付加班费;单位不给加班费,劳动者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44小时。若上6休1且工作时长超44小时,单位有义务支付加班费。当单位不支付时,劳动者有多种途径维权。首先可与单位协商,要求依法支付。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单位要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还能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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