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到期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单位批准。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单位不能拒绝。
若提前三十天辞职遭拒,可采取以下解决措施:
1.保留证据。采用邮政快递方式送达辞职报告,留存好快递底单与查询记录,以证明已履行提前通知义务。
2.到期协商。到期后若单位阻碍离职,如拒绝办理手续、扣发工资等,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
3.投诉维权。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
4.申请仲裁。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法律分析:
(1)劳动者享有法定的辞职权利,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无需单位批准,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保障。
(2)当提前三十天辞职遭拒时,保留书面辞职通知的证据至关重要,邮政快递是较为可靠的方式,快递底单和查询记录能证明通知已送达。
(3)若到期后单位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扣发工资等方式阻碍,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以和平方式处理问题。
(4)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提醒:
遇到此类情况需及时保留证据,不同单位的处理方式和具体案情有差异,若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即便单位拒绝,也要保留好书面通知证据,可采用邮政快递送辞职报告,留存快递底单与查询记录。
(二)辞职到期后,若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扣发工资,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
(三)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
(四)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到期就能解除合同,不用单位批准。若被拒,解决办法如下:
一是保留书面辞职证据,用邮政快递发辞职报告,留存底单和查询记录。
二是到期后,若单位阻碍离职、扣工资,先协商。
三是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办理离职、支付工资和补偿。
结论:
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到期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单位批准。若遭拒,可保留证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赋予了劳动者在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后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当提前三十天辞职遭拒时,保留书面辞职通知的证据很关键,如邮政快递底单与查询记录,这是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的有力凭证。到期后若单位阻碍离职、扣发工资,先与单位协商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无果,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改正其违法行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能让劳动者依法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如果在辞职过程中遇到类似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