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通常承担责任主体为公司,因其作为独立法人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但特定情形下法定代表人也需担责。
若法定代表人是股东且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员工利益,应与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要是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法定代表人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被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员工遇到公司拖欠工资,可先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若发现法定代表人有滥用权利等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法律分析:
(1)通常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责任主体为公司。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能用独立财产承担债务,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向公司追讨工资。
(2)当法定代表人兼具股东身份,且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员工利益时,法定代表人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员工可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进行赔偿。
(3)若公司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在政府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法定代表人作为直接负责人员,可能面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处罚。
提醒:员工遇到公司拖欠工资,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程序。若涉及法定代表人责任情形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员工面对公司拖欠工资,若发现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自身利益,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法定代表人转移公司资产的记录等,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若公司被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工资仍不支付,员工可向司法机关反映,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通常,公司拖欠工资,责任主体为公司。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用全部财产担责。
2.特定情形下可追法定代表人责任。若其为股东且滥用权利逃避债务、损害员工利益,要对公司债务担连带责任。
3.公司拒付劳动报酬,经政府责令仍不支付,法定代表人作为负责人,可能被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责。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