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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管辖时,先明确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注册、登记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若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以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二)申请仲裁时,若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
(三)存在多个有管辖权的仲裁委时,向先受理的仲裁委申请。
(四)若对管辖权有异议,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等待仲裁委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2025-09-13 07: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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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仲裁管辖分一般规定和特殊情形。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管辖,双方分别申请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特殊情况多个仲裁委有管辖权时由先受理的仲裁委管辖,对管辖权有异议需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
法律解析:
在工伤仲裁管辖方面,一般规定明确了劳动争议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注册、登记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未注册登记则是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的仲裁委管辖。当双方分别向两地仲裁委申请仲裁时,以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为准,这保障了劳动者权益且便于调查实际情况。特殊情形中,多个仲裁委有管辖权时,先受理的仲裁委管辖避免了管辖冲突。当事人若对管辖权有异议,需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若遇到工伤仲裁管辖方面的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9-13 06:0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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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伤仲裁管辖有一般规定和特殊情形。一般劳动争议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管辖,若双方分别向两地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
(2)劳动合同履行地通常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为注册、登记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若单位未经注册、登记,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3)特殊情况中,多个仲裁委有管辖权时,由先受理的仲裁委管辖。当事人若对管辖权有异议,要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将审查并作出决定。
提醒:
工伤仲裁管辖规定较复杂,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管辖规则。遇到工伤仲裁管辖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9-13 05:4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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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仲裁管辖有一般规定和特殊情形。一般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管辖,双方分别申请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通常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注册、登记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未注册登记的以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2.特殊情形下,多个仲裁委有管辖权时由先受理的仲裁委管辖。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要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会审查决定。
3.建议劳动者明确自身工作场所是否为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应准确提供注册登记信息。若对管辖权有异议,要及时按规定书面提出。用人单位要积极配合仲裁委的管辖审查工作,保障工伤仲裁顺利进行。
2025-09-13 05:28: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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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仲裁管辖分一般与特殊情况。一般劳动争议由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管,双方分别申请的,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
2.合同履行地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单位所在地是注册登记地或主要办事机构地。未注册登记的,出资人等所在地为单位所在地。
3.特殊情况是多个仲裁委有管辖权时,先受理的管辖。当事人对管辖有异议,要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会审查决定。
2025-09-13 03:58: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