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应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条也明确,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所以单位让你承担80%滞纳金不合法。
2025-07-26 23:48:57 回复
您好,我理解您的情况。关于社保补缴的滞纳金分担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从法律角度来说,这部分滞纳金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因为这是对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处罚。但实践中确实存在单位要求员工分担的情况。建议您可以:
1. 先与单位友好协商,说明法律规定,争取更合理的分担比例
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由社保部门责令单位补缴
3. 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材料建议您先尝试与单位进一步沟通,如果单位坚持不合理要求,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准备更详细的维权方案。
你好,滞纳金是多少呢?你可以衡量一下,如果单位不你给你缴社保,诉讼起来也是很耗费时间精力的
2025-07-23 12:52:2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