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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原则处理,有过错方需担责,恶意出卖人可能承担不超已付购房款一倍赔偿,添附情况按相关因素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其效力溯及既往地消灭,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在此情况下,出卖人需返还买受人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受人若占有房屋也需返还。若一方存在过错致使合同撤销,该方要赔偿对方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若出卖人存在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等恶意行为,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对于房屋装修等添附情况,会根据添附物现存价值及过错等因素,由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如果您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23 12:4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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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撤销后,出卖人要返还买受人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买受人占有房屋,需将房屋返还给出卖人。
(二)有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担责。
(三)若出卖人恶意致合同撤销,如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四)涉及房屋装修等添附情况,按添附物现存价值及过错等因素,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5-07-23 11:1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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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后续按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原则处理。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受人若占有房屋则返还房屋。
2.对于过错责任,有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双方有过错各自担责。若出卖人恶意致合同撤销,如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买受人可要求其承担不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解决措施与建议:合同双方需及时履行返还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出卖人应尽快返还款项,买受人应尽快返还房屋。若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涉及房屋装修添附情况,双方按添附物现存价值及过错等因素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裁决。
2025-07-23 11:15: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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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后即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需按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原则处理后续事务。出卖人要返还买受人已付购房款与利息,若买受人已占有房屋,则需返还。
(2)对于过错赔偿,有过错方要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就各自担责。若因出卖人恶意行为致合同撤销,像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涉及房屋装修等添附情况时,会依据添附物现存价值和过错等因素,由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提醒:
在商品房买卖中,双方应诚信履约。买受人签约前要仔细审查相关证件,若遇合同被撤销情况,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23 10:3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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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双方按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原则处理。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已付购房款与利息,若买受人已占有房屋,要返还房屋。
2.有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错则各自担责。若因出卖人恶意致合同撤销,买受人可要求其承担不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3.涉及房屋装修等添附情况,按添附物现存价值和过错等因素,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2025-07-23 09:37: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