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能否反悔
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一般不能随意反悔。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若一方反悔,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比如买方反悔不买,卖方有权要求其继续支付房款完成交易,也可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如房价下跌差价等;若卖方反悔不卖,买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过户房屋,也能主张赔偿损失,像另行购房产生的差价等。
不过,若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二、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是否无法反悔
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并非绝对无法反悔,但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依据《民法典》,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依约履行。若买方反悔不买,卖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购房款;也可解除合同,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房屋差价等损失。若卖方反悔不卖,买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过户;也可解除合同,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不过,若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三、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能否撤销决定
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能否撤销,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存在重大误解,即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合同,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受欺诈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
若对方以胁迫手段,使己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合同,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
此外,若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也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撤销。
需注意,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关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能否反悔,不少人可能误以为签字即无退路,但实际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除了常见的违约赔偿,还有两个与反悔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其一,若反悔属于违约,需承担什么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双倍返还定金,还是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其二,若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或合同本身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否能合法撤销合同?这些细节直接影响您的权益,若您正纠结反悔的具体后果、如何判断可撤销情形,或想厘清违约赔偿的计算边界,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精准分析,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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