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购买到开发商抵押给私人的房屋问题,我理解您现在的困扰。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需要确认几个关键点:1.开发商在出售时是否告知了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2.抵押登记的时间是在您购房之前还是之后;3.您是否已经办理了网签备案和产权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时未告知房屋已被抵押,可能构成欺诈。但若您明知房屋存在抵押仍购买,法律风险会更大。建议您先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同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的抵押登记情况。目前比较可行的解决途径是:1.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2.如果房屋已办理预告登记,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3.必要时可通过诉讼维权。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制定维权方案。
2025-12-06 17:25:02 回复专业解答开发商把土地抵押给银行的行为当然是合理的,开发商能够抵押的是土地的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但是开发商在售房之前要确认土地处于解押状态,如果土地被抵押,会影响业主办土地使用权证。
专业解答开发商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以后可以卖房子,《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过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开发商一般都是对抵押房逐步还款逐步销售的,在卖房之前通常就已经完成了还款义务。
专业解答可以卖房,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七条做了明确的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因此商品房在抵押后是可以销售的。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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