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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员工,因公司拖欠我工资,已经仲裁完成,胜诉。且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执行案件终本了。目前我有公司与其甲方的施工合同,且这个合同的款项,甲方未给公司付完款。可以走代位追偿吗
您好,方便电话直接沟通吗
具体情况电话沟通一下
您好,具体研判分析案情,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你可以走代位追偿
可以考虑走代位追偿。你有公司与甲方的施工合同,且甲方未付清款项,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你可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甲方直接向你支付公司所欠工资。但要注意收集甲方未付款等相关证据,证明你对公司债权合法有效、公司对甲方有到期债权且怠于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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