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带货主播与公司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双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当公司对主播存在劳动管理,主播工作属于公司业务一部分且从公司获得报酬时,就构成劳动关系,公司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若主播以个人名义和品牌方合作,双方为平等合作关系,一般签订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
(3)主播通过经纪公司与平台合作,和经纪公司可能签订艺人经纪合同,并非劳动合同。
(4)若构成劳动关系但未签合同,主播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提醒:
主播要明确自身与合作方的关系,若构成劳动关系应及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权益受损;不同情况适用不同合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对于公司与带货主播,若存在劳动管理、主播工作属公司业务组成部分且从公司获报酬,公司应及时与主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后续纠纷。
(二)若主播以个人名义和品牌方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保障合作顺利进行。
(三)主播通过经纪公司与平台合作,应和经纪公司签订符合双方关系的艺人经纪合同。
(四)若构成劳动关系公司却未签合同,主播可收集相关证据,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带货主播签不签劳动合同要看具体情况。若主播和公司是劳动关系,公司就得和主播签书面合同。判断是否为劳动关系,得看公司对主播有无劳动管理、主播工作是否是公司业务一部分、主播能否从公司获报酬。
2.主播以个人名义和品牌方合作,属于平等合作关系,一般签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主播通过经纪公司和平台合作,可能签艺人经纪合同。
3.构成劳动关系却没签合同,主播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结论:
带货主播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取决于具体情况,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应签书面劳动合同,以个人名义与品牌方合作签合作协议,通过经纪公司与平台合作可能签艺人经纪合同,构成劳动关系却未签合同主播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解析:
判定带货主播与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要考虑公司对主播有无劳动管理、主播工作是否为公司业务组成部分以及主播是否从公司获取劳动报酬等因素。若构成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有义务与主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主播以个人名义和品牌方合作,属于平等主体间的合作,一般签订合作协议。而通过经纪公司与平台合作时,主播和经纪公司可能签订艺人经纪合同。若构成劳动关系但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主播可依据法律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如果大家在带货主播劳动权益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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