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应该在2024年10月3号交纳房屋年租金5万元,但他说资金都压在工程项目上了,只先交了1万元房租,约定未付租金4万元在10月31号之前给付,结果承租人未在约定日期支付未付的房租,出租人让他赔偿违约金立即搬走,承租人没有及时赔偿也没有及时搬走,出租人就给承租人告上了法庭,起诉状上写着1.因被告未按约定支付房租已构成违约,原告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2.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并赔偿给原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被告在违约后20天时搬走了,没有及时赔偿原告违约金,未付的4万元租金是被告的债务吗?
未付的 4 万不是债务 需要看具体的租赁合同关于违约约定 如果过高可以申请降低违约金
2025-05-06 15:10: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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