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南充法律咨询 > 南充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却又在5月26日、5月28日下午两次发出停止竞买,停止有法律依据没有?

却又在5月26日、5月28日下午两次发出停止竞买,停止有法律依据没有?

忧*** 四川-南充 房屋买卖咨询 2009.09.19 02:14:45 1080人阅读

各位律师:
某单位出售房屋一栋,0年1月发布了售房公告。
4月20日,就房屋的位子、面积、价值、税费的缴纳等达成意向协议,参与的该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购房人均在协商记录上签字。
5月25日,按照《通知书》的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100万元。5月26日,通知暂时停止竞买会。
5月28日,5月28日下午,又通知停止竞买会。
多次要求履行承诺,可76天后,却把购房人所缴保证金100万元转到该购房人的账户上。至今房屋没有出售。
请问:1、达成的意向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5月25日、5月28日两次发出通知书,却又在5月26日、5月28日下午两次发出停止竞买,停止有法律依据没有?

其他人都在看:
南充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南充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辽宁-抚顺 咨询解答:1835条

建议您与当地律师合作,您说的是事实,又有证据证明,成功率当然极大。

2009-09-19 06:25:20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33359条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2009-09-20 07:00:4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