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第三方劳务派遣offer,但实际用工单位反悔该怎么办? 我真的快急死了!! 我目前在职想要跳槽,通过面试在外面找了一份劳务派遣的工作,用工单位对我很满意。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和我联系录用事宜,薪资和用工时间已谈妥,以邮件形式发了一份录用意向书,只涉及了用工单位名称、岗位、薪资、预计入职时间、合同期限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其他没有任何条款和双方责任,也没有盖章。与意向书一同发来的还有一张员工信息表,填好要我发给派遣公司,再由他们发给用工单位留档。信息表上有一栏需要填写是否曾经或正在患有重大疾病,而我在过去曾经患有恶性肿瘤,经治疗现已康复,复查结果无异常。但我还是担心用人单位会介意这一点,遂电话询问劳务派遣公司此问题,我本人没有用工单位的联系方式。派遣公司说应该不要紧的,也没有给出明确答案,我要求他们和用工单位沟通此事,以免将来造成误解,他们答应会的。现在我已经通过了入职体检,下周一出报告,但还是担心如果派遣公司没有及时把我的情况送达,而我又向现公司提了离职,到时用工单位以我曾患有重大疾病为由拒收,那我岂不是两边都落空了。恳请律师,我该怎么办?我才20多岁,不想因此丢了工作。像上述情况,劳务派遣公司发出了offer并且我也接受,而如果我的入职体检也没问题,但之后用工单位因以上原因反悔,这里面谁应该担责任?我是否能对现公司提出离职,那我应该怎么做保障我的权益呢?申明,在填写表格之前用工单位或者劳务公司没有询问我是否患有此类疾病,而填写表格是发生在发送录取意向书之后,入职体检之前。恳求律师大神给予建议!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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