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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时,代通知金并非必然支付。代通知金是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法定情形涵盖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无果等。
当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于不属于上述法定情形,通常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但如果双方在协议里对代通知金有相关约定,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依照约定执行。
解决措施与建议: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明确是否支付代通知金并写入协议。
2. 劳动者要清楚代通知金的法定情形,避免不合理要求。
3. 双方若对代通知金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2025-03-14 15:45: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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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代通知金有特定支付条件,是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这些法定情形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等。
(2)当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于不属于法定需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
(3)但要是双方在协议中有关于代通知金的约定,那么就应依照约定来执行。
提醒: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协议中是否有代通知金相关约定。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3-14 14:4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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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代通知金适用范围:只有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无果等法定情形下,且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才需支付代通知金。
(二)判断解除方式:若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不在法定需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内,一般单位无需支付。
(三)查看协议约定:即便不在法定情形,若协议中约定了要支付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就应按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25-03-14 13:1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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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不是一定要给。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法定情况,单位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约,才额外给一个月工资。比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工伤不能工作、不胜任工作经培训调岗仍不行、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大变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不成等。
2. 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不在上述法定情形内,单位不用给代通知金。但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办。
2025-03-14 11:2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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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不是必须支付的,若协议无相关约定,通常无需支付;若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法律解析:
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这些法定情形包含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无果等。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这些法定情形,所以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但要是双方在协议里对代通知金有明确约定,那就得依照约定来履行。如果大家在劳动合同解除、代通知金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14 09:31: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