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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伤赔偿中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替代“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且待遇不变。
1. 时长确定方面,需依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各地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等规定,一般不超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延长不超12个月。
2. 支付标准方面,按工伤职工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如员工工伤前月工资5000元,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应按此标准支付。
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保障职工权益,避免劳动纠纷。同时,工伤职工应积极配合治疗和鉴定,准确确定停工留薪期时长,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025-02-16 17:0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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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停工留薪期工资性质。在山东省工伤赔偿中,没有“误工费”说法,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对应的保障措施,强调工资待遇不变,就是说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原有的工资收入水平单位得保持,不能因为职工受伤就降低工资待遇。
(二)确定停工留薪期时长。一般情况下,要依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以及当地关于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等相关规定来确定时长,通常不超过12个月。要是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
(三)计算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要按照职工工伤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比如职工工伤前每月工资5000元,那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每月付5000元,以此保证工伤职工在治疗恢复期间有生活来源。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025-02-16 15:26: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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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山东省工伤赔偿中无“误工费”概念,对应为停工留薪期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且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时长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
法律解析:
1、法律依据方面,山东省工伤赔偿遵循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以停工留薪期工资取代“误工费”,这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具体体现。其目的在于确保职工在因工伤治疗恢复期间,生活来源不会受到影响,维持其正常生活水平。
2、时长确定上,需依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各地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等规定。一般情况不超12个月,对于伤情严重或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延长,不过延长不得超12个月,这是对停工留薪期时长的合理界定。
3、支付标准上,如职工工伤前月工资5000元,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应按此标准支付。
若你对山东省工伤赔偿中的停工留薪期工资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或我进一步咨询。
2025-02-16 14:1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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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山东的工伤赔偿体系中,不存在单独的“误工费”说法,对应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工伤职工权益的保障,让他们在受伤治疗期间生活有基本的经济支撑。
2. 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工资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这确保了职工收入不受工伤影响,能安心养伤。
3. 停工留薪期时长的确定,要依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以及各地相关规定,通常不超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最多再延12个月。
4. 比如职工工伤前月工资5000元,停工留薪期单位就得按此标准付工资。
2025-02-16 12:43: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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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在山东省工伤赔偿中,不存在单独“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与之对应。这体现了对工伤职工权益保障的特定安排,确保职工在受伤治疗期间收入不受影响。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且由单位按月支付,强调了单位的支付责任,保障职工能按时获得应得收入。
3. 停工留薪期时长的确定有明确依据,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这既考虑了多数工伤恢复情况,也兼顾了特殊伤情的需要。
4. 以具体工资数额为例,明确单位需按工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使职工权益更具可操作性和确定性。
提醒:
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若遇支付不合理情况,可依法维权。不同工伤案情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2-16 12:20: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