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为生病动手术休养了一个月,没想到待岗期间老板嫌弃她休养时间太长还交了社保,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也不给经济赔偿,想问下待岗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是怎么样的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待岗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只要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关键是最后一句,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待岗并不是实际工作。
专业解答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专业解答待岗之后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来计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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