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关系的各方当事人仍然具有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的权利。举例来说,假如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如未能依照法定程序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存在其他违反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等情况,亦或是双方在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条款上存在分歧和争议,那么这些当事人便享有请求劳动仲裁部门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力。
2024-11-16 15:57:01 回复
解除劳动关系这种事儿,在有些情况下还是能申请劳动仲裁。比方说,如果你觉得公司在解雇你的时候没有给你应得的经济补偿费或者在解雇程序上出了什么岔子,又或者你们俩对解雇的事情有啥不同意见,那你就完全有权利去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11-16 15:04:18 回复
解析:
在咱们跟公司一致同意解除了劳动关系后,有些时候还是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比如说,如果在解约过程中,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给我们发经济补偿金;或者他们做了些违反劳动法的事情;又或者我们和公司对解约的一些细节有不同意见的话,那我们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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