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离职手续并请求获取失业补助金时,大部分情况下需要满足“非由于本人主观意愿而导致的职业中断”的特定要求。若您是自愿提出离任的,那很遗憾地说这并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资格要求。但是,假如是雇佣方存在诸如未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给予工作保障或工作环境、未按时且全额支付应得薪资、没有依照法规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费等Ⅰ类法定违规行为,致使您不得不辞去现有的职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便有可能具备领取失业补助金的资格。您需要递交申请至所在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在美备齐身份证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相关资料。
你要是辞职了要去申领失业保险的话,记得得是非自己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不是你自己想辞掉工作的那种就不行。但是,如果是你的老板有什么违法行为,比如没有给你提供应该有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或者是没有按时给你发工资,甚至是没给你交社保之类的,那你就是被逼着辞职的,这种情况下你倒是有资格申请失业金。具体怎么操作?
首先你得去你们那儿的失业保险办事处问问看,然后他们会告诉你需要哪些资料,大概就是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这些东西。
解析:
假如你想领失业金的话,那么首先要明白必须是非自己不想干了才行。要是你主动递交辞呈,那恐怕就没办法领取了。但是,要是公司出现什么问题,比如没给你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没有及时把钱付给你、也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等等这些情况迫使你不得不离开,那这种情况下也许就能申领到了。具体怎么办?你得去你们当地的失业保险办事处咨询看怎么申请,到时候你可能需要带上像身份证、解约协议之类的材料。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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