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购买方有权通过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开发商敦促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若截止上述合理期限届满之后开发商仍旧未能履行交房义务,购买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开发商的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房屋,则购房者有权通过书面督促方式告知开发商,向其催促在三个月内履行这一义务。然而,若当预定时间已截至但开发商依然未履行交房义务,那么在此情况下,购房者便可行使合同撤销权,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
2024-10-29 09:10:29 回复专业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开发商可通过书面形式向业主催告交房或支付款项。若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接收到催告通知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一方有权申请解除合同。若无催告,解约申请人自得知或应知解约原因起一年内可行使解除权。逾期未行使则权利作废。
专业解答开发商如若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则需为此类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对于购买了该商品房的业主而言,他们拥有向开发商主张权利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在一定的期限内发送书面通知以进行催告,以及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要求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力。
专业解答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购买方有权通过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开发商敦促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若截止上述合理期限届满之后开发商仍旧未能履行交房义务,购买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开发商的相应法律责任。
专业解答购房者有权在房屋交付逾期三个月催告期满后选择退房,应发出明确书面催告并与开发商商定最终履行期限。催告期满后,购房者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专业解答行政处罚的罚款缴纳期限是15日,15日未按规定缴纳,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就会发催缴通知书。除了会收到催缴通知书,还要加纳延迟缴纳的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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