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安置房的交易过程中,存在着“一房二卖”的现象。虽然这种行为并不必然构成违法行为,但无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并且可能对利益相关者造成财产上的损失。鉴于此种情况,我们建议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赔偿责任要求。对于那些未能成功购买到该房产的买家而言,他们有权请求撤销购房协议,同时退还已支付给卖方的购房款项及其所产生的利息;此外,还可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引发的所有经济损失,并且有权获得不超过其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在有关安置房一房二卖的问题上,虽然这种行为不一定构成违法行为,但是却存在明显的法律瑕疵,因此,买方有权利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遭遇此类情况时,无法顺利取得房屋产权的购买者有权申请撤销该份购房合同,追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同时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并且还能够请求卖方负担的赔偿金额不超过其已经支付的购房款的两倍。
2024-10-13 08:36:08 回复专业解答"无产权安置房在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后,一般可自由买卖,但部分房地产禁止转让,如不满足转让条件的协议出让土地、被司法机关查封或限制的、面临收回的、权属有争议的、未登记的,以及法律禁止的其他情形。"
专业解答在拆迁安置房交易中,若存在多买现象,合法有效合同的签订方有权主张卖方履行产权转移。但对于可撤销或无效合同的签署者,一年内有权申请撤销并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有时限内最高可索赔已付款一倍。
专业解答购房中遭遇房屋二次出售,您有权依法撤销合同,索回已付房款及利息,并索赔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可能高于已付款项。如卖家拒赔,可依法诉诸法院以捍卫权益。
专业解答对于安置房出现一房两卖问题的购房者,应尽快与开发商取得联系以了解真实情况,并且可以考虑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申诉,或是选择直接对开发商发起诉讼,以此追究其一房多卖的违约责任。若因一房多卖导致购房合同被终止时,购房者除了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以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之外,还可以进一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若购房者遭遇房屋被重复售卖,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退款、利息及经济补偿,开发商还需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若权益受损,购房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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