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探亲假期并无法进行拆分申请,但是可以进行累积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探亲假期应当按照连续性的原则予以计算,凡是在此期间含有公共假期的时间段,都不应当被予以扣除。对于那些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满整年的固定员工,若其未与夫妻或父母住在同一个地方并且难以在公休节日期间相聚的人士,便可享受到探亲待遇。
探亲假通常情况下,申请时不得分散使用,但是可以累积叠加。
同时,探亲假的时间不受节假日影响,具体规定为该假期应连续计算。对于在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及事业单位中进行全职工作达到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而言,若其配偶或者父母并未与其共同居住并且无法利用法定节假日进行团聚的,将被允许享有探亲权益。
解析:
一般情况下,探亲假的申请需要连贯进行,而无法单独拆分,但是,若供职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全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由于其配偶或父母并未与其居住于同城,且又无法利用公共节假日进行家庭团聚,则在此种情况下他们将有权享受探亲福利。
值得注意的是,探亲假期需进行连续核算,在探亲期间所涉及到的节日假期是不得予以抵扣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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