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对于未依约履行办理房屋产权证职责的开发商追究法律责任的问题,根据建设部制定并执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将其所须提供的有关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相关文件资料,报送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如果由于开发商未能遵守该条款中的时间约定,没有按时提交相关的不动产权利证明资料,从而使得购置该房屋的消费者无法按照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内获得到所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话,则开发商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行为责任。因此,当出现因开发商不愿意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而引发的房产证争议或纠纷情况下,购置房屋的消费者可诉诸于当地的人民法院以求法律援助和追究违约行为责任,其中具体的操作策略如下:
(1)在起诉后,由法院责令开发商负责为购买房屋的消费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同样地,在起诉后,由法院责令开发商向购买房屋的消费者支付违约金以及补偿由于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带来的经济损失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开发商不愿意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问题是有效的途径,但这无疑会消耗大量时间和资源,给消费者带来沉重的压力。因此,目前有个别地方的政府已开始出台新的政策,允许购置房屋的消费者自行处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事宜,旨在提升效率、节省成本,尽快解决房产证争议或纠纷。
对于因开发商未能履行房产证事宜而引发的争议,我们可以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寻求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该条款明确告知开发商,他们应当在房屋交付给用户之后的六十日内,将应该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所有权归属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提交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若开发商未能按时提交这些文件,导致购房户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或者法定的期限领取到房产证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开发商将会为此付出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当遇到此类情况下的房产证纠纷,购房者完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讨违约责任。这种方式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操作方法:
首先,如果在提起讼诉之后,法院判决开发商立即办理房产证;
其次,开发商未能按期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诉讼所获得的结果可能为法院责令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以及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等。
尽管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有效地解决开发商未能出产房产证所引起的问题,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诉讼本身是一个较为复杂且耗费时间精力的过程,这无疑会为广大购房者带来沉重的负担。为了减轻这种压力,当前有部分地区开始尝试允许购房者自行办理房产证,旨在尽快解决房产证纠纷的问题。
解析:
若欲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究开发商之违约责任,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明确规定,开发企业必须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个自然日内,将需要由其负责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的各项相关资料,呈报至房屋所在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果开发企业未能按照该期限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从而导致购房者无法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那么,开发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当面临由于开发商未能协助办理房产证而引发的纠纷时,购房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主要内容包括:
(1)在向法院提出诉求之后,法院有权力要求开发商必须依法履行协助办理房产证的义务;
(2)在向法院提出诉求之后,法院也有权判决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等等。
尽管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够有效地处理开发商不予协助办理房产证所引起的问题,然而,涉讼过程无疑将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为购房者带来了较重的压力和负担。鉴于此,当前部分地域已经推出政策,允许购房者自主办理房产证,以便于迅速化解房产证纠纷。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专业解答面对房价上涨现象导致的卖方退缩,买方应依据合约规定督促卖方履行交房义务。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承担继续履约、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买方有权在卖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时提前要求违约责任,并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并由法院记录),以维护自身权益。
专业解答若卖方以明示方式要求涨价的,建议买方要求其提出书面涨价申请。如果卖方拒不提供书面申请的,买方可采取录音方式,将卖方要求涨价的意思表示记录,以便日后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专业解答若卖方以明示方式要求涨价的,建议买方要求其提出书面涨价申请。如果卖方拒不提供书面申请的,买方可采取录音方式,将卖方要求涨价的意思表示记录,以便日后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卖方不明确表示要求涨价,而是以其他方式造成买方违约,从而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
律师解析 不可以。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从法律上讲,开发商降价对老业主来说是很难维权的,这属于房地产交易的风险。 除非合同有约定,如果签合同时开发商有书面承诺,承诺不降价,或若降价就赔偿业主损失,这样的情况就可以要求赔偿。
律师解析 签完合同后突遇房价上涨18万,房东不可以反悔,反悔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赔偿。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已经支付定金的,卖方反悔违约的,定金应当双倍退还。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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