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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确保稳定就业之后,可以一次性申领到的失业保险金数额等于所应领月数乘以每个月可领的失业保险金之积再除以二,这一计算方式中的"每月失业保险金"是指申请人已经成功领取的最后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金额为准,对于不足一个整月的天数,将被视为一个完整的月份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4-06-14 18:3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