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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恶意扣留工资违法吗

李** 广西-北海 工资福利咨询 2024.05.19 16:20:00 305人阅读

财务人员恶意扣留工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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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薪资理应有支付款项。擅自扣除雇员薪水严重违反了这一法定条款。薪资需按照合约中详细列出的款项逐项发放,其中涵盖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佣金等等各种开支。如遇到薪资拖欠或者未经许可的扣除情况,无疑将构成违法行为,对此可以依法要求全额支付,同时还可索取拖欠工资的25%作为经济赔偿。若付款期限超出了合同所约定的15个自然日,那么便可视作逾期付款。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果,您有权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之际,用人单位必须立即支付员工薪资,不得有任何违约行为。

2024-05-19 20:41: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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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薪资方面,应严格依照双方所签署的合同内容履行支付义务,其中涵盖了基本工资、奖励薪酬、津贴以及佣金等各项应有支出。
若出现任何拖欠或扣除员工薪资的行为,此举无疑是违法的。
对此类不当行为,您拥有权利要求对方全额支付欠款,同时还可额外索取拖欠工资的25%作为经济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若付款期限超出合同约定的15日,便可视作逾期付款行为。
在此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如若协商无果,您有权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当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之际,用人单位有责任立即支付员工薪资,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5-19 16: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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