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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疼上不了班,被公司打旷工怎么办

郭* 江西-九江 劳动关系咨询 2024.05.13 16:35:00 461人阅读

脚疼上不了班,被公司打旷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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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者可赴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


2. 可于该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请求,以期追讨所拖欠的薪资待遇。


3. 若存在拖欠款项的书面凭据(即欠条),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欠条中所载明的工资金额。

2024-05-13 19:24:49 回复

属于工伤,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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