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为已经离退休并保持荣誉称号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设立荣誉津贴.
1、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00元.。
2、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含各部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下同)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
3、由于一九八○年以前离退休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工资水平偏低,因此对五、六十年代获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在此基础上每月再增加20元;对七十年代获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在此基础上每月再增加10元。
4、荣誉津贴由离退休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本人所在单位支付。
5、荣誉津贴标准视情况适时做相应调整.。
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需连续参保且符合医疗保险报销条件,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2009年1月1日前初次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连续或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后可以不用缴纳医保费用,享受医保待遇;在2009年1月1日后(包含当日)初次参保,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或者累计缴费满20年,退休后可以不用缴纳医保费用,享受医保待遇。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