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在浙江省,产妇选择剖腹产手术,按照国家规定,可享受共计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可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42天产假。
专业解答浙江省的剖腹产法定产假时间是158天工作日。国家规定的基础产假为98天,而浙江省额外增加了60天工作日。对于符合条件的“二孩”或“三孩”产妇,产假还可再延长90天工作日。所以,总体产假时间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律师解析 法定产假是98天,浙江省可以额外奖励30天,即为128天。产假,是指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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