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劳动者因学历造假问题遭公司解雇,但在此期间已经付出实际劳动,那么就有权获得相应的薪资报酬。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而用人单位将面临来自行政管理部门的强制性支付要求。如用人单位仍拒不支付相关款项,应承担额外责任,即需向劳动者赔付总额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不高于百分之一百的罚款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专业解答员工入职后被发现伪造学历,尽管应被解雇,但已付出的劳动应获得薪资报酬。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须支付报酬。拒不支付者,将面临额外责任,需支付不低于50%且不超过1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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