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百色法律咨询 > 百色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 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是否平等

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是否平等

周* 广西-百色 劳动合同咨询 2024.04.24 11:28:28 498人阅读

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是否平等

其他人都在看:
百色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百色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在劳动关系中,当事方均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公平性、平等自愿性、协商一致性以及诚实信用性等方面。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相应的约束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必须依照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4-24 11:50:07 回复
咨询我

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明确规定了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在制定劳动合同时,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合法性、公正性、平等自愿以及充分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要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来维护这一原则。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责任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内容去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2024-04-24 14:21:1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离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庭审、收集离婚证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4、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文书的权利5、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6、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要求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的权利7、有进行辩论的权利8、有请求法庭支持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9、有查阅庭审笔录并申请补正的权利10、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予以承认或反驳提起反诉的权利11、有提起上诉的权利12、有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权利13、在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二年内有申请再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是否平等

    专业解答劳动关系中,双方平等享有权利和义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合同条款。

    2024.06.10 1512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