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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用男方的生育险报销吗

周* 江苏-南京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4.23 12:46:05 385人阅读

女方可以用男方的生育险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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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严格来说,这并不可行。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仅当女方处在无业状态下,男方所缴纳的生育保险方能为其在生育期间提供医疗费用方面的报销服务。
然而,若女方持有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由于其所在企业未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么产妇在生育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相关的生育津贴或者产假工资都将由女方工作单位进行承担与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若是涉事业主为男性,他们的伴侣在就业市场上未能找到合适的岗位,此时她们便可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庄或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获取一份关于无业状况的书面认证,同时需准备齐全包括准生证、新生儿证明文件、病历(剖腹产患者还须提供详细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发票在内的全部资料,前往所在地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申领生育补助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4-04-23 12:52:1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4、《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男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可以分摊国家、公司的负担。并且对倡导男女公平就业,减轻就业单位对女性的歧视状况有很大帮助。生育险是一种带有互助性质的社会保险,男职工可以选择享受15天的带薪陪产假,或是选择让没有生育保险的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这就意味着,生育保险是社会统筹的保险种类,只要是参加工作的职工,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替其缴纳,不区分男女。此外,如果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其妻子无业、未参加生育保险,一样能按规定从保险基金中报销费用。第三,按照规定,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10日的护理假津贴,所以这钱并不算“白交”。  根据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4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新规明确,“职工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已办理失业登记或取得统筹地区规定其他证明的,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具体标准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参照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水平确定。”  此外,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累计缴费不足1年的,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先由用人单位垫付。自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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